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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5-04-03 10:47:31   |  来源: 中华预防医学烩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四、单位会员

  1、权利

  (1) 派代表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境)内外有关学术活动;

  (2) 获得本会编印的相关学术资料;

  (3) 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科技成果和产品论证;

  (4) 可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

  2、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按期缴纳单位会员会费;

  (2) 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3) 支持本会开展学术和科普活动;

  (4) 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凡退会者应提交书面声明并自动向本会或本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预防医学会交回会员证。

  凡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并由本会或本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预防医学会收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被剥夺公民权者,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追回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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