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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或可买商业险

发布时间: 2015-03-13 10:48:28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本报讯 (记者黄 岚)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开展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养老之外的保险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兴办医疗、体检、护理、健康护理培训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参与省公立医院改制。争取将贵阳市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早期试点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家庭、失独家庭等提供养老保障。引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全省投资设立养老社区,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