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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签不签字”坏了医患关系

发布时间: 2015-03-10 10:30:51   |  来源: 中国青年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 “刘主任,我有不同观点,手术要写申请书,和知情同意书没啥区别,太耽误时间了,而且会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在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安贞医院小儿心脏中心主任刘迎龙讲了自己让患者写手术申请书的小创意后,心内科专家霍勇委员马上提出不同看法。3月9日,上午医卫界45组小组讨论会上,一场关于术前知情同意的讨论热烈上演。

  杨爱明委员首先抛了块“砖”:现在处理医患纠纷比较麻烦,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医生必须让患者签知情同意书,法院却说这个没有法律效力。

  “那我就改了,在我们那凡是手术的患者,都要求本人或家属写一分手术申请书,虽然不能入病历,也没有法律效力。内容包括:病情的知晓、看病的经过、手术风险和费用以及全家坚决同意一直要求手术,特此申请。”刘迎龙说,他们中心一年做几千例小儿心脏手术,已经有了有厚厚的一摞申请书。

  刘迎龙话未落音,引来众委员哄堂大笑。医院都是让患者签知情同意书,他反过来了,让患者写手术申请书。“慢点说,慢点说,记一下。”刚才没认真“听讲”的周学东委员、刘荣玉委员感觉如获至宝。

  “其他科室写吗?” 霍勇问道。

  “其他科室不写。因为我这儿患儿都是复杂畸形,风险大,花钱多。原来签知情同意书,很多患者家属说你让我签我就签吧。现在让他们自己写,就叫手术申请书。”刘迎龙介绍。

  孙铁英委员追问:你这不就是知情同意书的翻版吗?患者怎么知道手术的风险啊?

  “不一样,这个是患者或其家属手写的。”刘迎龙说,他们不了解手术情况,我们给他们讲,这个手术的风险是多少,他们也可以到网上去查,最后的结果就是全家一致同意。

  刘迎龙把手术申请书作为科室硬性考核指标之一,患者没写,医生就违反了程序,就算不良大事件的一种。“自去年4月份实施以来,院领导也很惊讶,小儿心脏中心的医疗纠纷怎么明显减少了呢?” 刘迎龙自嘲地说:“为了预防医疗纠纷,我们真是想尽了办法、挖空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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