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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卫服务是流动人口的权利

发布时间: 2015-02-05 10:31:26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小宇是一名安徽籍幼儿,自2011年2月出生后,就跟随在北京做服装批发生意的父母,多次在安徽和北京两地往返停留。虽然年幼的小宇一直随父母奔波游走,但他的免疫规划疫苗一针也没有落下,在小宇的预防接种证上,将近30针次的接种记录,一半来自安徽老家,一半来自北京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到2013年年末,我国流动人口达2.45亿,小宇只是其中普通一员。超过全国总人口1/6的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哪些公共卫生服务?如何更好地获取公共卫生服务?

  目前,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已经达到人均35元,服务内容也扩展至11个大类、数十个项目。通过医改的持续推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已基本建立,国家正在努力缩小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距。

  但是,由于流动人口频繁变更居住地,信息化水平滞后信息互联互通难等原因,使得0~6岁儿童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需要提供长期、系统服务的项目难以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此外,各级财政按照户籍人口核定补助经费,限制了经费在不同地区间的调配使用,很难做到“钱随人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特别是人口净流入地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向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困难。

  即便如此,不管是在外地工作的年轻人、随子女迁居外地的老人,还是随父母流动的孩子,依然可以享受到居住地提供的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后,在全国27个省份的40个城市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方面的工作。2014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先落实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在很多地方,流动儿童的父母只要带好孩子信息齐全的预防接种证,就可以顺利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会到工地、聚居地等场所,专门组织面向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活动。此外,针对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和某些地区居民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国家设立和实施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如结核病、艾滋病防控等,同样向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不得不说的一点是,流动人口提高自己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提高主动获取服务的积极性至关重要。比如,北京市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医生,把很多精力放在寻找流动儿童上,因为很多流动儿童的父母不主动带孩子接受免疫规划服务,问起原因,很多父母给出的答案是“太忙,给孩子打疫苗太麻烦”。再比如,不少地方开展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流动人口无法在居住地享受服务,不妨在项目开展的时候请几天假,回家做个免费筛查。

  2013年,在北京一度“沉寂”的麻疹疫情卷土重来,仅前4个月就报告近1500例麻疹病例。而麻疹在一个地区流行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该地区人口没有普种疫苗。为此,北京市疾控中心不得不紧急提醒,5年内没有接种麻疹疫苗的外地户籍40岁以下人口,应积极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接种麻疹疫苗。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府需要为此破除政策上的障碍,克服技术上的困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而流动人口个体也应该提高自己的健康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获取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