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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达70%左右

发布时间: 2015-01-19 15:26:53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辽宁日报记者朱勤报道 9月19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目前全省参合农民已达1976万人,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99%。同时,全省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并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取消住院统筹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万元;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68.26%。省卫生厅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省新农合基金补偿支出总额为13.6亿元,受益人口620.3万人次,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68.2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

  今年我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筹资30元。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20%至35%,村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可达80%以上,封顶线不超过农民个人缴费的70%。全省各县(市、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70%左右。

  同时,我省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医疗费用累计15万元,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最高可报10.5万元。儿童4种先心病费用在2.5万元至5万元以内部分按70%比例进行补偿,超出部分按定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基本达到免费治疗。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救治农村大病患者20267人次,新农合补偿支出4170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到76.4%。省卫生厅明确,今年将实行一体化管理或承担预防保健任务的村卫生室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并实行网上审核、实时垫付补偿制度,方便参合农民发生常见病、多发病及时到村卫生室进行治疗。此举措既扩大了新农合受益面,又降低了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