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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时间: 2015-01-19 14:58:51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为解决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健全医保体系、编密织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它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各个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编密织牢了医疗保障安全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以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推动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和制度的实施。

  我委会同省财政、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将根据各市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制度措施,尽早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加强对各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各市完善工作规范,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基金管理办法,细化救助对象身份确认条件,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确保长效。

  目前,我省已将2013年、2014年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共计2720万元(其中2013年1511万元,2014年1209万元)下拨至各市,2015年补助资金共计1140万元也已提前下达各市。全省第一阶段申请支付工作已经提交救助基金申请的医疗机构179家,申请救助患者36686人,申请金额5212.1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484.24万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全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我省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救助基金申请及支付工作落实力度大,实施进度较快,实际支付金额位列全国第二。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广泛宣传,加快完善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加快救助基金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逐步建立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