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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海卡洛注册证疑云:业内举报4个多月无果

发布时间: 2015-01-08 10:41:23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举报人不认同这样的答复,询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哪个部门委托易姓调研员查办海卡洛一事,但没有得到正面回答。

  从广州回来后,举报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询问,是否委托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国家局从来没有委托过广东省局来调查处理。

  “国家局说由于这个事情牵扯到进口,需要国际司的配合,就将该举报转至国际司来处理。”举报人说,但相关的调查一直未见动静。

  不过,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不同说法。该局一位姓张的科长在电话里回复本报记者,称此事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任务,让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情况。核实情况的内容不能告诉记者。

  让举报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举报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10月11日受理了海卡洛的变更补充申请。

  2014年11月27日,举报人再次将举报信发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进一步的回馈。

  疑惑重重

  公开市场信息显示,我国大陆的骨化三醇产品市场中,一家欧洲企业和一家国产企业的份额最大,台湾井田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要小得多。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大陆的骨化三醇市场中,欧洲企业和国产企业的市场份额要占到90%以上。

  “我不是在挑刺儿,是看到了市场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按照我国药品法,未经许可生产的药品是要按假药论处的。”举报人说。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了6种按假药论处的情形,其中一条就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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