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赔结合新机制有效缓解医患矛盾
发布时间: 2014-12-31 10:50:15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新华网宁夏频道12月30日专电(记者艾福梅)医疗纠纷如何处置直接影响医患关系。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自2011年起,宁夏探索建立了多方参与、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新机制,推动了医疗纠纷的化解和处理,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
据了解,新机制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保险赔偿相结合,纠纷化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实行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置机制。
其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专业保险顾问协助建立宁夏“调赔结合”机制,进行医责险统保方案制作并招标选择4家保险公司组建保险共保体,通过统保使医疗机构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和纠纷调解、风险防范和保险索赔服务,从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执业风险转移体系。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参保医疗机构14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83%,三级以上公立医疗参保率100%。
与此同时,由专业第三方机构组建自治区和各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医学专家、律师和司法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调解过程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医学评鉴工作,确保调解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张波处长说,社会化、专业化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参与,扭转了医患间直接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专业评鉴意见厘清了诊疗过程中的问题与责任度,为客观、公正化解纠纷提供了依据。
据悉,对于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医院与患方可直接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5000元的,双方须向医调委提出申请,经专家评鉴后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保险公司赔付;不同意调解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和患者申请调解均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调赔结合机制结合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保险风险补偿的科学性,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得到了医患双方认可。据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吴跃霞介绍,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正式受理医疗纠纷811起,结案754起,其中调解成功630起,无责终结68起案件,调解不成功56起案件,调解成功率为92.57%,总体结案率92.97%。
而在调解案件中,有10%的案件是医院历年积压旧案、未参保机构发生案件或者由政府信访部门、法院等委派调解处理的案件。除特殊等待治疗结束的案件外,两年来进入正常调解程序的案件调解用时最长6个月,最短1天,平均周期为29.18天,远低于法院1至2年的诉讼时间。
调赔结合机制也有效减轻了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故事风险方面的压力。据了解,两年来,保险公司累计为546起医疗纠纷承担赔偿金2804.97万元。
张波说,在第三方的调解下,医患双方真正实现协商,减少了“医闹”现象,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下一步,宁夏将在更广范围实施这一机制,争取在2015年实现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45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