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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将“上岗”调解城区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 2014-12-31 10:42:15   |  来源: 中国江苏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中国江苏网12月31日讯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若是这时有第三方“一碗水”端平,帮助他们理性地解决纠纷,往往医患双方都求之不得。据了解,全省其他城市早已建立起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而在淮安尚属空白。如今,好消息传来,“淮安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已于12月3日正式在市区利苑路3号挂牌,将于春节前后正式启用,免费为医患双方服务。

  ◎哪些案件可调解?

  据介绍,来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需满足两点条件。“首先,医患双方自愿前来是调解的前提。”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处处长吴光明介绍称,《民事调解法》里有相关解释,自愿原则不仅是医患纠纷调解的前提,还是所有民事调解进行的基础。

  其次,调处中心对受理案件的范围也有要求。“仅受理清河、清浦、淮安、淮阴四区范围内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赔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据介绍,目前四个区范围内共有二、三级医院9家,分别是市区6家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淮安区2家医院(楚州医院和淮安区中医院)以及淮阴区的淮阴医院。“其他各区县即将成立自己的调处中心,提前划分区域便于工作开展。”吴光明解释称,“对于部分金额过低、事实清楚的纠纷,我们会抚平双方情绪,建议回医院直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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