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药企不良记录制度 严惩商业贿赂
发布时间: 2014-12-15 14:26:46 | 来源: 齐鲁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原标题:山东建立药企不良记录制度 严惩商业贿赂
[提要]《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日前出台。
齐鲁网12月11日讯 (山东台 崔童)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规定,明年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或者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未及时配送中标产品,要列入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布。凡列入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集中采购资格。(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原标题:山东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严惩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