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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让大病患者负担更少些

发布时间: 2014-12-15 09:51:5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要在磨合中不断调整完善

  青海省提出,将商业保险机构运行成本及盈利额控制在大病保险总额的4%以内。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史绍文则表示,由于青海省地广人稀,运行成本高,在承办这项业务之前公司曾做过测算,确定要拿到6.6%~6.8%的盈利点,保险公司才能保本。去年运行下来,两家公司的实际成本都超过各自管理基金额的7%。

  何相军坦言,对于商业保险机构来讲,政策性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品牌推广是有益的。已在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中积累经验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正把目光投向基本医保业务的经办。然而,相较于短期的亏损经营,何相军认为大病保险运行中遭遇到的系统不对接问题,更让人头疼。“医院的信息化系统由各家自行开发,各级医保部门信息化建设也各自为政,导致系统之间不对接,降低了结算效率,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也受到限制。”

  何相军说,现在,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大病保险政策对医院进行审核,属于事后监管,如果系统能够对接的话,就能对医务人员的诊疗全过程进行监测,在出现问题时及时预警。

  在青海,大病保险按照商业保险业务进行运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监会需要从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保障基金,用以保障保险公司业务平稳运作。但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则认为,大病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业务,不应依照商业保险规则提取保障基金。

  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也浮上水面,比如如何避免过度刺激患者的大病消费需求,是否应该赋予商业保险机构更多监管职能等。还有人认为,目前青海省建立的大病调节基金主要是靠结余,但一旦结余减少或没有结余,则难以保证制度平稳运行,因此建议按照保险业风险管理规律,从基金中抽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更加有效的风险调节基金。

  “针对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各种意见和建议,我们会深入研究,不断进行磨合和调整。”高振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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