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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司法局“五调法”化解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 2014-12-12 09:56:26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今年以来,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推行“五调法”, 共调解医患纠纷32起,调解成功率100%,赔偿款履约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取得了显著成效。

  柔性介入法。确立人性化调处工作原则,柔性介入,以关怀言行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感到慰藉,耐心倾听患方诉说和诉求,以宽慰制约激动,以缓冲避免冲动,“降温”现场,稳控事态,避免纠纷激化。

  心理疏导法。医患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由于认识存在偏差,尤其是患者及家属,容易缺乏理智,对纠纷的认识“情绪化”。对此,调解人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患者及家属平静心情,逐步从不良情绪中解脱出来,重新面对纠纷现实,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为调解工作铺垫了基础。 情理结合法。在医患纠纷调解中,从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情理结合,在医患之间架起一座思想沟通的“桥梁”,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为指引,调动当事人的诚信和情感,消除其疑虑和对立情绪,通过入情、明理、释法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全面、客观认识纠纷事实,正确认识纠纷责任,找准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中介劝导法。启用中介力量,从不同角度进行调解。邀请患方信任的权威专家通报患者病情,讲解病理,帮助患方了解医疗活动程序和规范,增强医患纠纷理性解决程度;邀请律师向患方告知维权方式和渠道,劝说引导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多元促调法。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出发,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多渠道、人性化调解。对轻微纠纷,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对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般性纠纷,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对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纠纷,坚持部门联动;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引导其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