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改革新方案引热议
发布时间: 2014-12-03 10:15:51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药价明显上涨可能性不大
取消最高限价后,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药价会不会不降反升?
一位药物政策研究专家对记者说,取消最高限价,短期来看对药价影响不大,因为目前公众使用量最大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已经通过招标把价格管理起来了。但对于不能通过招标定价的新药和进口专利药来说,最高限价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关口作用。取消最高限价,新药价格会有上涨的可能。
一位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者则担忧,药店所受的价格管制很少,一旦取消最高限价,药店的药价会不会明显上涨?牛正乾认为,药店竞争非常激烈,药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某一种新药或进口专利药品的价格出现垄断性上涨,则应该通过反垄断法来解决。事实上,药店价格往往比医院便宜。这表明,只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药品降价的可能性更大。
于明德也认为,放开最高限价,药价将主要由市场来决定。如果出现原料成本上涨等情况,药价会上涨;市场竞争激烈,药价就会下降。通过市场竞争,药价最终会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形成合理药价需多方同步改革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如何实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也是深受关注的话题。
《方案》提出,要做好医保、招标政策间的衔接配合,建立节约采购成本收益归医院的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压低采购价格。于明德认为,这是《方案》中的亮点之一,下一步应该以医疗机构作为招标采购的主体,政府相关部门重点监管买卖双方是否遵守合同,公平交易,杜绝假冒伪劣,减少对微观经济行为的干预。
三明市医改办主任詹积富则认为,取消政府定价后,要继续推进药品招标采购改革,进一步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加强政府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推动药价改革。比如,对医保定点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实行“两票制”,进一步挤压虚高水分;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政府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制定明确的比例规定,尤其是药品和耗材占医院总体收入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切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获得药品灰色收入的途径。
多位被采访者都对记者表示,取消药品最高限价,只是药价改革的一个举措。《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简政放权,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有利于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最终让老百姓受益。但药价形成机制仅靠一个方案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发改委、社保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达成共识,才更有利于后续改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