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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鉴定胎儿性别被判非法行医获刑

发布时间: 2014-12-02 09:31:56   |  来源: 农民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鉴定胎儿性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医疗行为,但福建省长汀县一女子曾某为了一己私利,置法律于不顾,为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近日,长汀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出生于1985年的曾某是长汀县河田镇人,2010年在某医学院就读于成人大学超声诊断学专业。2013年毕业后,她购买了一部便捷式B超鉴定仪,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开始在长汀县开展鉴定胎儿性别的“业务”,先后为10余名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获利4000余元。今年7月16日,曾某正在一家旅馆为孕妇张某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便捷式B超鉴定仪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据此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陈立烽 曾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