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立医院改革:医改路上一步一个脚印
发布时间: 2014-11-27 10:19:3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有人说,步入深水区的医改,已经“摸不着石头”,下一步该往哪里走,需要顶层设计的指引。对于是否要加快医改的节奏,浙江省并不心急,他们说,除了要方向正确外,改革还需要定力,把眼光放长远,探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路径。
财政保障合理亏损
浙江省的调查显示,依靠价格调整,公立医院平均的药差补偿率为80%多。但由于医院业务特色不同,同样的价格增长,实际的补偿率却并不相同,尤其是药品依赖程度高的传染病医院、中医院等,要度过改革的阵痛,必然需要财政补助的支撑。
作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绍兴市通过建立普惠式和倾斜性政策,对各类医疗机构的合理亏损予以补偿。按照测算,价格调整后,该市8家市级公立医院需自行消化政策性亏损2000万元。为此,市财政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增加2000万元的鼓励性补偿,根据群众满意度、控费等50项指标,通过绩效考核予以分配。
绍兴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宏达介绍,医务人员每人每年2.5万元的“五险一金”,由原来的市、区两级财政差额补助改为全部承担;对于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财政再按每人每年4万元拨付单独经费。此外,针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医院,按照每床日20元的标准额外补助。
据统计,2013年,除基本建设、大型设备外,绍兴市财政对8家公立医院的补助达2亿多元。通过价格调整和财政补偿,绍兴市没有一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出现经济困难,各级公立医院都走上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早在2011年年底就启动了综合改革的绍兴市中心医院院长马高祥对记者说,医改前,该院每年的政府补助为300万元,改革后增至3000多万元,有财政托底,医院没有太大压力。
为了让公立医院轻装上阵,桐乡市把补偿重点放在了债务化解机制上。该市卫生局副局长曹建伟介绍,桐乡市共有8家市级公立医院,不仅种类齐全,发展也较早,在“十二五”期间就基本完成了基建。
桐乡市规定,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贷款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由市财政按60%予以补偿、贷款利息的60%由市财政以借款形式给予补助,其余部分,允许卫生系统通过闲置资产置换予以化解。
然而,在财政投入加大的同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业务量也在快速增长。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唐建良对记者说,通过价格调整,该院去年的补偿率仅为81.86%,为控制成本,只能控制人手,现有职工不得不超负荷工作,医务人员真的太辛苦了。“能吃上饭,但要想吃好饭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