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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计委:“失独”特扶金提至每人每月500元

发布时间: 2014-11-18 09:31:45   |  来源: 新京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昨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标准。其中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将自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

  失独家庭特扶金每人每月增300元

  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

  通知称,北京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对于具有北京市农村户籍、只有一个子女、年满60周岁的居民,政府发放的奖励扶助金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

  同时,今年1月1日起,北京还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的标准。对于具有北京市户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政府发放的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明年起计生奖励特扶经费区县分担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调整后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仍由市级财政负担。从2015年起,将负担渠道调整为市、区县两级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85%,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纳入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区县财政负担15%。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对于普通市民没有影响,接受扶助的群众依然按照原渠道领取扶助金。 (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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