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规:医生禁收红包 违者至少停诊半年
发布时间: 2014-11-05 11:33:39 | 来源: 重庆晨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医生收病人“红包”,将被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新版《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天起实施。新版《条例》有些什么热点,将给老百姓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昨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医疗机构设置
向社会资本放开
传统医疗卫生管理侧重事前监管,尤其是控制医疗机构数量。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和执业许可证颁发环节是监管重点。为了加强事前管控,设置与审批医疗机构的权限一般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掌握。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常不会对外公开,且对民营资本、合资或者外资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等机构设置了特殊的门槛。
《条例》降低了社会资本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准入的门槛,特别是放开了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的准入。
《条例》希望通过有序开放对社会资本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达到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促进医疗服务机构良性竞争的目标。
《条例》还下放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审批的权限,明确划分市级与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具体权限。这种权力向下流动的管制改革有利于发挥基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整合全市卫生计生管理资源形成多层治理结构。
《条例》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程序进行了流程再造。比如细化了《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的程序,针对拟不予批准和拟批准两种情形设置了不同程序;另外,压缩了许可期限,将行政许可提到快车道上。如将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变更《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核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