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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有毒勿购买食用

发布时间: 2014-10-29 17:05:54   |  来源: 光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为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月27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织纹螺中毒风险,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其尾部较尖、细长,长约1厘米,宽约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所含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中毒者可能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河鲀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原卫生部2012年13号公告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

  国家食药总局已部署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织纹螺的行为。该局提醒公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消费者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