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卫计委:未经转诊到大医院看病不报销
发布时间: 2014-10-29 08:17:50 | 来源: 长江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首次明确未经转诊到大医院看病不报销
据《指导意见》提出的转诊程序,参保或参合患者应在下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需要转诊的疾病,由首诊医师填写《湖北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书上转单》,经审批后,患者持上转单至上级医院就诊。
二级、三级医院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除了特殊、危、急、重症患者外,都应要求其先出具《双向转诊书》。没有《双向转诊书》,自行选择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者,医保与农合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其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为鼓励基层首诊,我省将逐步调整各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政策,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医保报销比例将增大。
我市将选择一至二个区先试点后再全市推行
据了解,我省襄阳市与鄂州市率先在全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其他市(州)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记者昨从我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将选择一至二个区先试点,试点区正在确定中,将于近期公布。
2015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试行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医院数量为武汉市内)
主要负责专科疾病、疑难杂症
及二、三级手术的诊疗
二级医院30家
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33家一级医院
1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一级医院等
时间表
2015年,适时在全省试行分级诊疗制度
目标
九成患者看病将在辖区内完成
主要负责亚专科疾病、疑难杂症
及三、四级手术的诊疗
三级医院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