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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不能代替体育运动

发布时间: 2014-10-28 15:59:09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有些人认为,我们是体力劳动者,不是在工厂里做工,就是下地干活,不用再参加体育锻炼了。其实,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我们知道,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比脑力劳动者活动多,对身体锻炼的价值大,但是,体力劳动并不能代替体育运动。

  第一,两者的目的不同。一般来说,体力劳动是为了创造社会财富,体育运动是为了锻炼身体。体力劳动是由于工作性质的需要,不能进行剧烈的跑跳,对身体的锻炼作用不如体育运动大。实践证明,在一定限定内,运动的强度越大,对身体的锻炼作用越大。从事体力劳动时,心跳虽然也加快,但是加快的不多,每分钟常在70-90次左右,而剧烈运动时,心跳可增加到每分钟100-150次,这就把贮存在血库里的血液送往全身各处,使全身得到较多的营养,抵抗力增强,新陈代谢旺盛,内脏器官的功能提高。

  第二,体力劳动时,由于工种不同,身体常处于固定姿势,肌肉的活动也是单一动作,不能使整个身体得到全面锻炼。像车工、售货员、理发师总是站着干活,翻砂的工人及拔草的农民总蹲着干活;煤矿工人、插秧的农民多的弯着腰干活;司机和修表工人多是坐着干活等,这样,全身各自的肌肉用力很不均衡,费力的肌肉过于紧张,容易造成疲劳;省力的肌肉得不到活动,受不到锻炼。再加上体位变化很少,往往引起肌肉慢性劳损和职业病。如经常弯腰工作的人,容易引起下肢静脉曲张。如果在工间或工作之余,做做工间操、生产操、打打太极拳、散散步就能使身体的位置发生改变,工作中紧张的肌肉得到放松,省力的肌肉得到锻炼,不仅有利于身体全面发展,而且能防止肌肉劳损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体力劳动之后,适当参加体育运动有利于消除疲劳。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一种方法是先用右手摇某一种东西,等右手疲劳后,再用左手摇,这样右手的疲劳消失较快;另一种方法是先让右手摇某一种东西,等右手疲劳后,两只手都休息,试验的结果,右手的疲劳消失较慢。医学上把这种奇怪的现象,称为大脑皮质的诱导作用。人们常利用诱导作用的规律,上肢疲劳了,活动活动下肢,下肢疲劳了,活动活动上肢,借以使疲劳减轻。这种积极的休息方式,对身体健康更为有利,如能在车间或地头开展起来,大家一定是乐于接受的。

  第四,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有很多人在室内从事体力劳动,他们吸收新鲜空气及照射阳光较少,身体缺乏紫外线,影响正常的新陈代谢和生命力,如在工间到室外活动一下,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能多吸收新鲜空气和照射阳光,好处甚大。

  由此看来,体力劳动不能代替体育运动,从事体力劳动的工农群众,仍然需要参加体育锻炼,以便增强体质。

  (中国网健康中国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