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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探路“深水区” 北京医生将告别“单位人”

发布时间: 2014-10-16 10:09:21   |  来源: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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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医改方案提出,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活人力资源。

  10月14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针对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活人力资源。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按照新的改革思路,医师多点执业将进一步放开,符合条件的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可以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兼职或开办私人诊所。

  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调整绩效分配方案

  目前,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单位人”管理模式,单位承担了职工的培养、薪酬、福利、基本保障以及医疗责任等,僵化的人事制度使得人力资源短缺与资源浪费并存,多点执业难以取得实质性推进。

  “为什么现在医院都在争取编制?编制后是财政拨款!”韩晓芳表示,今后将弱化编制管理,把编制背后的一些利益和待遇逐步剥离。首先与财政拨款脱钩,财政今后不再按编制补了,不再按人头补,不再养人头,而是将医务人员基本社会保障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保障社会化。逐步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其次,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制度,推行医疗责任强制险。“有了保险体系的支撑,就会减少很多的社会风险,便于建立医生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韩晓芳解释说。

  在薪酬制度方面,医院目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是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建立的,工资制度“一刀切”,医生收入与培养时间长、投入高、执业风险大的职业特点不相称。《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工资体系和工资总额制度改革,建立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与公益性绩效考核挂钩的院长年薪制,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北京选择了5家三级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试点医院通过调整绩效分配方案,激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将医事服务费的60%纳入职工绩效奖金进行分配,并向临床一线倾斜,当年医院职工收入就平均增长了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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