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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举报食药安全 10万巨奖首次兑现

发布时间: 2014-10-14 10:22:22   |  来源: 燕赵晚报   |  责任编辑: 张永生

  河北省食药监局昨天通报了全省第三季度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同时公布了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件件触目惊心。第三季度,全省首笔举报食品药品安全10万元巨奖已经兑现,是货值超百万的假羊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政府行动

  全省首笔举报

  食品药品安全10万元巨奖兑现

  今年9月份,省食药监局首次兑现单笔10万元巨额举报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侦破跨石家庄、邢台两地的假羊肉案件,查获价值超百万元的假劣羊肉,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食药监局提醒公众,一旦发现假劣食品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举报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类别给予举报人案件货值金额的1%至10%的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为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我省对含有举报人个人信息的相关材料均定为机密级,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组建完毕

  省编办批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和省政府食安办食品稽查大队,组建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该局共有编制60人,下设食品稽查支队、药品稽查支队和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3个内设机构,无论在执法力量还是职能定位上都名列全国省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机构改革的前列,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典型案例

  磁县孙某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饮料案

  2014年9月,邯郸市打掉一个特大制售假冒脉动、今麦郎冰红茶、雪碧等多种知名品牌饮料的黑工厂,当场查扣成品今麦郎冰红茶、汇源橙汁等假饮料两千余件,用于生产假饮料的储存、灌装、包装、打码等完整生产线一条,脉动、雪碧、冰糖雪梨等产品商标20万余套、各种空饮料瓶10余万个,各种饮料添加剂500余公斤。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抓捕当中。

  沧州贾某某等制售假酒案

  2014年7月至9月,沧州市查获贾某某制售假冒“十里香”白酒案。9月3日,将生产假酒的嫌疑人贾某某等4人抓获,当场查获灌装设备一套,假十里香白酒600余瓶,假冒十里香白酒商标标识5万余件;同时将涉嫌生产、运输假酒的闫某某,涉嫌销售假“十里香”白酒的张某某、高某某等3人在不同地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大厂跃华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

  2014年8月,廊坊市执法人员对7月16日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羊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批不合格的酱羊肚共计85千克(其中2.5千克留做出厂检验),82.5千克已经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共计6116.87元。该批酱羊肚生产成本共计5008.08元,违法所得1108.79元。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羊肚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108.79元,并处以20000元罚款。

  辛集“婴姿坊”无证卖奶粉案

  2014年9月10日,辛集市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辛集市婴姿坊孕婴用品经营部”存在无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清河万某某包子添加“硫酸铝铵”案

  2014年8月18日,清河县查处万某某在生产包子过程中非法添加“硫酸铝铵”案件。根据国家卫计委等部门下发的2014年第8号公告规定,小麦粉等面制品中自2014年7月1日后禁止使用硫酸铝铵。县公安机关对万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立案侦查。

  承德赵某某无证加工莜面窝子案

  2014年8月,承德市查获赵某某未经许可从事莜面窝子、拉皮等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该案没收违法所得17508.8元;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并处以罚款。

  抚宁县刘某涉嫌经营假冒人血白蛋白案

  2014年6月6日,抚宁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辽宁籍人刘某携带标示批号201209006,生产单位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血白蛋白药品600瓶,欲与该药店交易。刘某不能提供该批药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来源渠道,执法人员随即将此批药品予以扣押,并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抚宁县执法人员随后对查扣药品抽样送检,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经河南新乡市食药监局协查证实,该批药品系仿冒产品。8月31日,省食药监局出具假药鉴定意见书。9月16日,抚宁县局将刘某涉嫌经营假药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滑膜炎颗粒电子监管码刮码案

  有群众举报:我省神威药业知名产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电子监管码被人为刮除后在市场流通。执法人员在石家庄市一仓库查获刮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等品种14件。销售流向涉及石家庄市多个县(市)的10余家零售药店。来源指向石家庄市、保定市某医药公司。目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已对涉嫌出租出借证照及场所违法行为的公司立案查处。对所有涉案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核查。


  省市食药监局查处销售未经注册血糖试纸案

  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家庄、保定两地销售的某品牌血糖试纸涉嫌假冒。省食药监局稽查局会同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28日10时统一行动,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两地同时对28家医疗器械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共查扣涉嫌未经注册血糖试纸84盒,并初步掌握重要涉案产品来源线索。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目前已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案情,对外围线索调查取证。省食药监局同时提请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督办,严查涉案产品源头,彻底将这一销售假冒医疗器械的网络一网打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石家庄某医疗保健品公司经营无证医疗器械案

  2014年8月中旬,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根据核查线索,石家庄市某医疗保健品公司销售标示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于2014年2月曾向承德某大药房销售过“诺和针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20盒,但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经向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所在地天津市食药监局协查获知,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 ”产品系假冒。日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件查处

  第三季度全省查处食品药品案件情况

  第三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528件,是第二季度案件查处数量的1.8倍。办结案件3403件,其中食品案件2446件,药品案件837件,化妆品案件37件,医疗器械案件97件,保健食品案件11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

  第三季度全省食品安全状况

  数字:第三季度,全省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加工食品、进出口食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省食药监局三季度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类252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2473批次,不合格5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98.0%。乳制品、粮食制品、饮料、罐头等11类食品未检出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炒货及坚果制品合格率为60.0%,主要是过氧化值超标;茶叶合格率为79.4%,主要是稀土超标;其他6类食品合格率在93.4%、99.2%之间,不合格项目分别为:餐饮食品、糕点、饼干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水产品中的镉,植物油中的酸值,皮蛋中的铅超标等。

  隐患:油条铝超标,油条在传统工艺通常添加明矾,但手工操作非常容易添加过量,导致铝超标;涮锅用的牛羊肉片(卷)掺假问题;非法制售病死畜禽制品,在极个别地区,仍有不法分子收购病死畜禽,私自屠宰分割后销售;速发豆芽的质量安全,在一些速发豆芽中仍检出禁用、限用的促生长物质和防腐剂、杀菌剂;傍名牌问题,一些食品饮料存在假冒驰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和企业名称行为,在农村集贸市场、小卖店较为突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非法添加问题。个别保健食品声称治疗功效,非法添加药物,以专家讲座、免费检测、义诊等名义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家,注意查验产品的外观性状、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相关信息,不要贪图便宜,谨防上当。

  第三季度全省药品安全状况

  数字:第三季度,省食药监局共完成药品监督抽验2655批,合格2583批,合格率97.29%。药品监督抽验涉及1499家被抽样单位,合格率为97.23%;药品使用单位520家,合格率为97.17%;医疗机构11家,抽验制剂43批,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合格率为100%。

  结果:药品制剂合格率高于中药饮片。药品制剂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性状等与药品稳定性相关的项目,未发现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不合格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掺杂、掺假、染色等。

  提醒:建议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选择正规药店和医疗机构,注意查看产品说明书,不要轻信不实的虚假宣传。发现假劣药品请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记者 王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