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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灵芝孢子粉不能做普通食品原料

发布时间: 2014-10-14 08:07:58   |  来源: 新京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期,以“灵芝孢子粉”为噱头的健康月饼等食品在网上热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称,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

  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

  通知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已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告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不得经营含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行为,应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破壁技术的标准和研究相对较少

  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方药系教授胡素敏告诉新京报记者,研究发现,灵芝具有较强的提升人体免疫力的功效,中医在治疗肿瘤时会使用灵芝,也是借助这一效果。但在用法方面,孢子粉的使用还是比较少见的,近几年开始比较多见。孢子由灵芝无性生殖得来,“我查资料发现,目前在灵芝孢子粉的药性及毒理性研究中,比较权威、正规的研究仍较少,存在一定的不明确性。”

  除此之外,关于食药总局禁止将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规定,胡素敏表示,破壁技术本身也是一个应该考虑的因素,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不同生产商使用的破壁技术不尽相同,这方面的技术标准及研究都相对较少,“鉴于目前药理、毒理性及技术都存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将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确应该谨慎。”

  此外,通知还规定,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应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对于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予以查处。对于黑窝点非法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应予以严厉打击。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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