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健康中国 > 今日热点

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协商 拟出台两法衔接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9-23 08:15:34   |  来源: 法制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为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问题,确保食药案件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等,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与公安部积极协商,拟联合出台关于两法衔接的具体规定。

  这是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透露的。近日,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稽查局与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上,完善食药安全执法中的两法衔接机制话题,成为研讨的重点。

  记者获悉,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具体实践中,各地对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

  广东明确案件移送标准

  同国内大多数省份相比,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起步得要更早一些。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方洪添介绍,2011年,该局即与省公安厅成立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建立公安、食药监联络员制度,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目前已有11家联合执法办公室。

  “从目前的情况看,成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地区,两部门联系紧密,沟通畅顺,较好地弥补了未能设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的不足。”方洪添说。

  在承接了食品监管的职能后,今年3月,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又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印发了《加强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的程序、要求,明确了29类涉嫌犯罪食品药品案件的移送标准。

  最近,该局还联合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案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移送成功率。

  方洪添认为,随着各地区的贯彻落实,较好地规范了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有效强化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也能较好地防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案不移、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等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117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746人,涉案的假劣食品药品货值超过30亿元。

  不过,方洪添同时也坦陈,目前的“两法衔接”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这说明,两法衔接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基层部门的能力水平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方洪添说。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