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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推进医药分开 专家:药品安全问题责任需界定

发布时间: 2014-09-11 10:45:53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9月9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商务部、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专家提醒,医药分开后,药品安全问题责任需界定。

  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 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

  通知指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并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提出,要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此外,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的各种价格垄断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以药补医”扭曲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民众对“医药分开”寄予厚望

  “以药补医”是上世纪50年代,国家为弥补医疗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制定的政策。即允许医院销售药品时,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随着时代发展,弊端逐渐显现。

  一位在互联网公司上班的职员告诉中新网健康频道,自己感冒发烧这种病都不敢去医院,怕一不小心就搭进去好几百,小病小痛都是“自诊”,然后去药方买药完事。

  最近几十年来,因为“以药补医”机制,形成了扭曲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驱动,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医生开大处方、患者“看病贵”问题暴露出“以药养医”问题,导致医患失信,甚至纠纷频发。目前,许多民众对“医药分开”寄予厚望。

  今年7月份开始,北京就开始在一些试点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北京友谊医院实行“医药分开”的第一周,药费总计为患者让利164.82万元。根据北京医管局的问卷调查结果,88.4%的患者认为专家门诊的交流和解释时间比以前增加了,认为解释不充分的仅为9.2%。比如,一位患者反映,实行改革后,看专家号的时间明显增加,专家的服务更好了,专家解释到位,感觉很满意;对医生服务的总体满意率为90.2%,其中十分满意为35.8%,不满意仅为2.6%;44.4%的患者明显感觉到药品支出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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