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2014年度月饼抽检结果 知名流通企业遭通报
发布时间: 2014-09-05 11:33:37 | 来源: 河北新闻网 | 责任编辑: 张永生
河北新闻网9月4日讯(记者 张欣媛 通讯员 史文娟)中秋佳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我省月饼质量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制作、销售的月饼开展了监督抽检,并于今日正式通报抽检结果。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领域月饼抽检合格率100%,生产领域抽检合格率95%,流通领域抽检合格率91%。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检情况
本次共抽检月饼158批次,经检验,合格14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3.7%。其中,生产领域抽检20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95%;流通领域抽检100批次,合格91批次,合格率91%;餐饮领域抽检38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二、 检验标准和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标准GB 19855-2005《月饼》、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测,检验项目涵盖了多项卫生安全指标和质量指标,主要有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钙、甜味剂、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铅、铝等。
三、 检验情况及不合格产品处理
经检验,所抽样品均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抽检结果显示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责令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
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月饼,适宜环境贮存,并选择正确的食用方式。如果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食品,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报。
附表:月饼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汇总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月饼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汇总表
注:上述检验结果除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不予复检外,其余尚未收到不合格产品企业复检申请。
同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月饼消费建议:
1、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
2、购买预包装月饼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QS标识,是否超过保质期限。
3、购买散装月饼要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查看容器或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注意散装月饼的保质期限。
4、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