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改新规出台: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发布时间: 2014-08-28 10:38:36 | 来源: 羊城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探索跨省就医即时结算
推动成立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提升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探索异地就医凭卡结算。积极探索跨省就医即时结算合作机制。
对短缺药品实行价格保护
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调整我省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不区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即按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实行价格保护。取消低价药品入市价,鼓励生产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
加快制定医药价格监管条例
加快制定《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条例》。强化药品成本和出厂价格审核,建立药品分类定价机制,探索实行药品支付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
警医联动打击“医闹”
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落实医院安全保卫责任,完善警医联动机制,依法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多渠道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研究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