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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卫计委解读:取消药品加成收药事服务费

发布时间: 2014-08-26 10:14:09   |  来源: 重庆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医保门诊买100元药品今后少花13元

  那么,采用新政后,今后患者实际支出的费用是增还是减?

  1、门诊药事服务费:改革前如果购买成本价100元的药品,实际要支出115元。改革后,则只支出102元。改革后购买药物越多,患者少付的15%越多。只有在购买药品低于14元时,药事服务费才会高于药品加成费用,但目前一次门诊通常花费都会超过此数目,所以对于在重庆参加医保患者来说,此项改革是会让老百姓少花钱。

  如果是非重庆参加的医保患者,在主城区购买100元药物则需付出112元。购买80元以下金额药品,药事服务费算起来则多支出了一些,但也不会超过12元。

  2、住院药事服务费:比如因病住院一周用药1000元,那么改革前需要付1150元。改革后,主城区患者仅需付出1034元。并且使用药物越多,患者少付的15%越多。只在药费低于226元时,药事服务费会超过药品加成费。

  如果是非医保主城患者,如果按照以上算法因某病住院一周用药1000元,则改革后需付1340元,只有在药费高于2267元时,才算是没有多付钱。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提醒,目前在重庆参加医保非常简便,即使个人也可参保,建议大家尽量参加医保。

  诊疗手术护理床位费等要涨

  单病种收费将达50个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卫计委还会理顺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价格调整既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又不加重患者负担。新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的价格相关调整将在2014年年底前公布。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本次调整主要从整体上进行调控,可能有个别患者增加负担,比如只护理不检查的患者可能会发现支出增多。

  单病种收费将达50个

  重庆晚报曾在今年7月30日报道单病种收费的相关情况,当时给相关部门拟定了15种单病种收费的标准。在8月20日的会议上,该标准再次得到确定。除10月1日起执行1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年底前还将完成3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使单病种收费达到50个。

  20个试点区县

  潼南县、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忠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铜梁区、璧山区11个县(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综合改革。

  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等9个区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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