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文学:法律应是解决医患纠纷的终结路径
发布时间: 2014-08-21 10:05:54 | 来源: 荆楚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8月17日晚上8时许,龙岩武平县桃溪镇卫生院副院长兰大隽,被发现坠亡在门诊楼旁。死前,他正参与调解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家属要求25万元的赔偿金,但院方并未同意。有报道称,兰大隽之妻怀疑,丈夫是被死者家属“逼死”。警方已初步排他杀可能。(8月20日 澎湃新闻网)
无论兰大隽是被死者家属逼死的,还是自己跳楼自杀的,无疑都是一场医患纠纷悲剧后的又一场悲剧。令人叹息,让人沉痛。
2个月婴儿服用糖丸疫苗后死亡,这无疑是一个巨大悲剧。做父母的,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父母向卫生院要说法,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婴儿父亲刘某(认为是糖丸害死了儿子,仅仅是一种猜想,并不能拿出可靠的证据。桃溪卫生院参与调解的副院长兰大隽指出,当天接种小儿糖丸的幼儿有8个,其他都没事,唯独刘某儿子出事,因此两次要求刘某走司法途径,但都没被死者家属接受。不能不说,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
不但同时服用糖丸疫苗的另外7个婴儿安然无事,而且服用糖丸疫苗的时间是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患儿才抱来医院就诊,患儿母亲称患儿服用小麻糖丸后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出现呕吐症状,呕吐后脸色转青。那么在上午9时服用糖丸疫苗后,到下午3时左右,患儿另外服用过什么,家属没有说。县调查组及院方认为患儿死因尚未查明,再次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依然没被死者家属接受。这就更加令人不理解了。
不容置疑,患儿死因没有查明之前,就不能断定婴儿之死是服用糖丸疫苗所致,也就不能确定桃溪镇卫生院该对婴儿之死负责。因此婴儿父亲刘某带着10多人到卫生院,要求医院赔偿25万元,同时拒绝走司法路径,无疑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法治社会,国法至高无上,司法路径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依赖。任何社会纠纷,包括医患纠纷,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只要有一方提出走司法路径,另一方就该接受。
警方已初步排他杀兰大隽之可能。不难想象,事业心强、和儿子感情很好的兰大隽,如何能与自己的儿子妻子父母诀别的?是否是对医生职业的无奈?是对自身医生职业生涯的绝望?否则,去年当上副院长、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医院事务上、一个很尽心尽责的兰大隽,是什么力量才能把他推向绝境?人们期待公安、卫生、药监、人社等部门正联合开展的对患儿死因和兰大隽坠楼事件的调查,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
无须讳言,医患矛盾是当前易发的社会矛盾之一。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也非医方或患方力所能及,需要国家和全社会通力合作。但是,把司法路径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最终路径,医患双方都该自觉认同。法律面前,医患双方是平等主体,谁也不能蒙骗谁,谁也不能胁迫谁。司法路径依赖于公正客观的医疗鉴定,公正客观医疗鉴定依赖于科学和信用,最后还得依赖于法律的保障。这就是兰大隽悲剧给我们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