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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患纠纷尝试三方联动调处

发布时间: 2014-08-18 10:35:41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为解决医疗损害诉讼案件审判期长可能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难题,门头沟区法院会同区卫生局,以司法调解为平台,建立快速解决医患纠纷的联动调处机制。

  近日,市卫计委、市高法和市二中院联合对门头沟区医疗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调研。市卫计委副主任钟东波表示,卫生行政部门应通过建立专家库、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等方式,支持法院依法独立高效履行职责。

  据了解,尽管法院审判是医疗纠纷化解的最权威、最终方式,但由于医疗损害诉讼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患者因缺乏医学知识等原因往往诉讼预期过高,法院审判速度与质量又受制于专业鉴定,成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中最难解决的一类纠纷。而漫长的审判期限,不仅导致进一步加大审判的难度,而且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激化。对此,门头沟区法院会同区卫生局等部门,依托调解工作体系,以司法调解为平台,由卫生行政等部门支持,保险机构广泛参与,建立快速解决医患纠纷的联动调处机制。

  当发生医患纠纷时,一旦一方诉至法院,由区卫生局在专家库选取专家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会商,法院根据专家的会商意见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保险机构全程参与纠纷的调解,及时开展医患性质的定性、定责、定损,做到理赔与调解工作同步进行,通过三方共同配合,达到快速、妥善化解医患纠纷的目的。如果医患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同专家的会商意见,法院会及时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并根据鉴定意见开展调解工作。此外,为了有效预防医患矛盾,法院定期会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将具体情况向区卫生局通报,向医疗机构提出医患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市卫生计生委钟东波副主任表示,法院调处与审判是化解医疗纠纷、实现权利救济的最权威、最终的方式,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建立专家库、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等方式,支持法院依法独立高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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