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食药局提示:口服何首乌有伤肝风险
发布时间: 2014-08-15 09:51:01 | 来源: 青岛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3日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或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长期用药。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如发生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发生可疑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人参、何首乌、三七等等这些老百姓耳熟能详、被奉为“滋补佳品”的中药,有的出现在热销保健食品中,有的被拿来煲汤,作为补品食用。殊不知,有些中药具有药食兼用的特点,如常见的枸杞、大枣、昆布(海带)等,其安全性有保障。但何首乌、铁皮石斛、三七等中药,则并非人人适宜,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健康隐患。
近年国内外文献报道有关何首乌肝损伤病例约150例。2013年10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养血生发胶囊等6个含何首乌中药口服制剂说明书的通知》,提醒医生和大众重视何首乌肝损伤风险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第61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并组织对一批风险较高的含何首乌成方制剂品种的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相关安全性信息;同时,对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的每日用量作出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