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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责险,真能一“险”安医患?

发布时间: 2014-08-14 10:26:20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花这钱值吗?花钱虽多,但医院节省精力

  作为惠州目前最大型的医疗机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在去年11月份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据该院医务科夏家惠主任介绍,一年的保险费额度在130万到140万元之间。“这个保险费是按照医院的门诊量、住院人数、医师数量等一系列数据换算出来的。医院的业务量越大,保费也就越高。”

  一年的保费超过130万元,对于这一数目,夏家惠坦言比医院往年平均用在医患纠纷上的费用要高出不少。“之前每年我们医院用于处理医患之间纠纷的费用平均下来在60万到80万之间。”虽然买保险的费用远高过医院往常用于医患纠纷的费用,但是夏家惠认为,购买保险还是一种必要的尝试。“出现大的投诉,过激的纠纷,医调委会及时介入,保险公司也比较认可这一结果。之后的赔付过程,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医调委的认定结果来进行。虽然花钱多了,但是医院也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用到自身的医疗业务上。”

  “医患纠纷最容易发生在妇产科、儿科这些科室。”在总结一年的医患纠纷调解案例时,惠州市医调委主任雍江涛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在医疗责任险出台之后,也第一时间购买了该保险。据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李刚介绍,一年的保费在40万元左右。“对于医疗责任险我们还是很支持的,之前担心直接对接保险机构手续很繁琐,最终的理赔也难以认定。现在有了医调委之后,购买保险没有了理赔方面的后顾之忧。”

  虽然一年的保费要40万元左右,但是李刚认为这笔钱还是花得很值得。据他介绍,往年医院用于医患纠纷赔偿的费用要远高于这笔保费。“买保险之后,对于医院来说也是一种减负,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就会及时介入。这也会让我们医院更有信心去全力医治病人。”

  如何理赔?双方协议、医调委调解都是依据

  惠州一家综合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有另外一种担心,“医患纠纷发生之后,保险积极介入,引导患者通过医调委或者其他渠道来调解。对于医院来说肯定是好事,可是最终理赔时,保险公司是否能快速理赔?理赔手续是否会过于繁琐呢?这也是我们所担心的。”

  鲁辉认为,医院之所以愿意购买医疗责任险,就是看中了发生事故之后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同于以往保险公司认定的赔付和医院的认定不一致,现在大家都认可第三方调解机构医调委的认定结果。“所以只要医调委做出调解结果,医患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就可以参照该结果进行理赔。”

  而对于理赔条件,惠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或者补偿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协议、医调委调解达成的协议、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或者判决书,这些都可以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之一,保险公司需要及时支付赔偿或者补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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