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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15家医院将设警务室打击“医闹”

发布时间: 2014-08-11 16:22:42   |  来源: 南方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目前,不少地方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事件多发。记者从8日举行的惠州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获悉,惠州全市15家医院设立警务室,确保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民警能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有效控制现场局面,确保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按照计划,这15家医院警务室将在8月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人大代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调解“医闹”纠纷

  此前,李余红、秦笑兰、朱冠英等10名惠州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有效发挥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医闹”职能,促进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建议》。

  市大人代表李余红认为,目前的“医闹”事件多发,不仅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管理秩序,而且对医院的声誉以及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医生的工作强度大,但患者不理解医生,反而在医院闹事,甚至辱骂和出手殴打医生。许多医务人员选择跳槽、转行,这就直接导致了医疗机构面临医务人员缺失的严峻局面。”

  医院的及时告知以及公安部门的及时干预处理,对于防控“医闹”事件具有重要作用。李余红表示,医疗纠纷是有一个升级过程。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有不满,就会有诉求的需要,而这往往就是发生“医闹”事件的苗头和征兆,这时,医院在发现纠纷苗头后,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及早介入,才能免于发生严重“医闹”事件,避免造成恶劣的后果和影响。她建议,公安部门可以派遣懂法律的专门或兼职人员到医疗机构,对医院和家属双方进行调解,倘若家属想通过司法、调节或者其他方式解决矛盾,公安人员应对其进行引导,并在现场对到访的家属进行拍照登记,用以备案。

  公安部门:预防和处置医闹工作指引已经制定

  市公安局称,目前惠州市制定了《惠州市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涉医矛盾纠纷工作指引(试行)》。工作指引在预防和处置医闹事件违法犯罪中明确了“医闹”事件的范围及“医闹”九种情况,规范了医闹事件的预防及处置,其中包括“医闹”事件的前期处置、现场处置、善后等工作,都有详细的执法指引。

  另外,目前由市公安局牵头,与市计局联合制定《关于在重点医院建立警务室的通知》,要求全市三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和日常治安状况复杂的二级其他医院设立医院警务室,其他不具备建警务室条件的其他医院,纳入立体化治安防控,要求一律设立治安巡逻必到点,加强对医院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目前已有大亚湾惠亚医院、三人民医院和博罗人民医院三家医院的警务室人员装备到位并正式运作,剩下的其他12家医院警务室正在建设中,计划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属地公安机关要根据重点医院治安情况,确定1至2名民警负责医院警务室的工作,医院要按照民警配备数不低于1:3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与民警联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