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
发布时间: 2014-07-03 09:39:17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社会保障蓝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4)》发布会近日在北京举行。蓝皮书就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建设仍待加强
绿皮书指出,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建设是新医改中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两个文件,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能否成功调整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是检验新医改在触动利益格局方面是否具有成效的关键点,也是判断新医改本身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真正取得了制度性成果的核心依据。
收支结余减少,药品收入下降。2008-201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收入和支出规模虽然逐年增大,但是收支结余减少,从2008年的37.58亿元下降到2011年的25.26亿元。根据全国财务决算资料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为446.24亿元,比2010年下降15.09%,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从上年的39.01%下降为2011年的30.14%。
财政投入增加,公共卫生补助增加。在药品收入下降的同时,2008~201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则从17.78%提高到38.71%。三年全国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总额从171.48亿元上升到573.17亿元,增长了2.34倍,年平均增长49.5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已经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主要筹资来源之一。
医疗收入下降,一般诊疗费政策效果不理想。201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下降,且门诊和住院收入出现“双下降”。各地普遍实施了一般诊疗费,但一般诊疗费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较低。说明一般诊疗费尚未成为机构医疗收入的主要来源,其政策效果尚未显现。
医保补偿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补偿渠道之一。2011年,在全国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总额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偿占5.7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占2.88%,新农合医疗保险补偿占41.71%。
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较小,仍需改进
绿皮书指出,中国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较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较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较低。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66.98%,集体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2.8%,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7%。私营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11.1%。1994-2012年,中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由42.7%下降到40.9%。另外,根据审计署2011年的调查,在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仍存在大量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
同时,中国就业服务覆盖面较小。受劳动力市场发展体制、就业服务制度发展状况的影响,中国就业覆盖面较小。以就业训练中心分析为例,2010年,中国就业训练中心3192个,就业训练人数8179266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144个,培训人数11556951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803个,全年完成鉴定考核人数16575457人。而相较中国76105万人的庞大劳动力数量而言,中国职业技术培训比例较小。
绿皮书指出,现行制度的运行应该与时俱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2003年以来,失业群体规模扩大,高校毕业生群体、临时就业群体的失业问题极为严重。而且,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大量的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寻找工作,许多农民工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这类群体面临的失业风险较大,却没有被失业保险制度所覆盖。针对这些问题,绿皮书指出,下一步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的目标群体应该瞄准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群体。同时,进一步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可通过就业服务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将城乡所有劳动者纳入就业服务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