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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药监局: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

发布时间: 2014-06-26 10:49:30   |  来源: 兰州晚报   |  责任编辑: 冯晨

  在全市15个单位征集的群众意见建议中,市食药监局个性突出问题有三个:执法力度不够,下基层调研走形式;对群众服务不热情,官气十足,不认真接待群众,走后门现象时有发生;互相接待办私事,领导用公款相互送礼。接到市委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后,市食药监局党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民意是尺子,能衡量出工作的好坏优劣。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力度不够,下基层调研走形式”的问题,市食药监局结合市场现状,先后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市场专项治理,餐饮服务火锅店专项整治,对甘肃省肉食批发市场、拱星墩副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嘉合冷库等大型食品批发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取缔无照经营7户,查获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600余公斤。同时,市食药监局还出台了《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坚决打击取缔“黑作坊”、“黑窝点”,开展了为期40天的火锅店专项治理,查办榆中“九记”、“天香源”和“333”火锅店,并移交公安部门。此外,市食药监局还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心安排部署,将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十二项”专项整治,按照“四个不放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制度不建立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力争用3年时间把兰州打造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

  在下基层调研方面,市食药监局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联工作,由局领导带队,深入榆中县哈岘乡纪尔村、皋兰县九合镇曹家湾村,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通过走村入户、访贫问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局还制定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包干联系点制度,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县区局和乡镇监管所,定期汇报基层群众意见情况。为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所工作,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市食药监局专门制定了《百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到监管任务繁重、监管薄弱的基层站所开展监管帮扶活动。

  针对“对群众服务不热情、官气十足,不认真接待群众,走后门现象时有发生”这个问题,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局领导带头下基层了解情况,开展群众接待日活动。全局干部职工也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十项制度”,积极推进“五零”服务(即与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事项零推诿、服务对象零投诉、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做到了有令则行、政令畅通,各种业务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有效防止了走后门现象的发生。

  针对“互相接待办私事,领导用公款相互送礼”问题,市食药监局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狠抓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通过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和与主要领导提醒约谈等方式,及时防止节日期间公款吃请、公款拜节、公车私用、乱发补贴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杜绝“舌尖上”和“车轮上”的腐败,没有发现有互相接待办私事的情况。

  在财务管理方面,市食药监局制定了物品采购、差旅费报销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重大支出须经市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所有财务开支由纪检组长签字审核,所有开支纪检部门时时监督。在市纪委和市审计局2014年3月的突击检查中,该局所有开支符合规定,没有违规现象和行为。

  市食药监局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负责监督实施相关食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治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零售(连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食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起草“四品一械”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