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27项收费违规被开罚单
发布时间: 2014-06-16 09:15:04 | 来源: 广州日报 | | 责任编辑: 冯晨
原标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违法收费项目27项
为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医疗行业价格行为,省发展改革委近年来对医疗服务价格开展了持续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少数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向20家医疗机构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对相关违法收费行为进行处罚,合计处罚金额1079万元。被处罚单位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涉及违法收费项目达27项。
经过检查,相关医院已开始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今年下半年起,省发改委将进一步采取更严格的执法手段,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秩序。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做好责令退款和罚没处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到位。同时将组织医疗服务价格执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此前检查中发现存在价格违法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或收费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将重新立案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罚,并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违法收费问题
一是自立项目收费。即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之外,擅自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和自定标准进行收费。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违规自定项目和标准向患者收取体温计、识别带、服药杯、体检表等费用。
二是提高标准收费。即违反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相关规定,超出指导价格向患者收取费用。如有的医院对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小学学生体检超出规定标准5倍收取体检费。
三是分解项目收费。如省妇幼保健院对需要进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病人在收取了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后,分解项目再收取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和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费。
四是重复收费。如部分医院对需要输液的病人通过多记注射器等一次性医用耗材数量方式重复计价收费。
五是扩大范围收费。即对于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收取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在非特定的情形下也向不属于收费范围的病患收取相关费用。如省妇幼保健院对不属于“其他心脏超声诊疗”范围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与“胎儿产前诊断”项目中也收取计算机三维重建技术费。
六是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如部分医院对需要进行B超检查的住院病人,在未向病人提供图文报告的情况下收取了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