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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发出消费提示夏秋贝类毒素中毒高发

发布时间: 2014-05-30 09:28:26   |  来源: 扬子晚报   |   健康中国远程编辑   |  责任编辑: 冯晨

  大多数贝类营养丰富、鲜美可口,但有时贝类会含有贝类毒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目前天气渐暖,六一端午将至,而夏秋季节又是贝类毒素中毒的高发期!为了防止贝类毒素中毒,近日,苏州卫监部门发出预防贝类毒素中毒消费提示!具体如下:

  一、对消费者提示。加工新鲜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表现,要尽快就医;发生食物中毒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注意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加工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餐饮业加工贝类时,最好弃掉蒸煮贝类的汤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用贝类中毒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据了解,贝类毒素主要由浮游藻类产生,贝类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当海水里的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出现赤潮时,生长在相应海域的贝类所含毒素可能会迅速增加,造成贝类毒化。

  苏州卫监部门表示,贝类毒素有多种类型,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存在于扇贝、贻贝、蛤等双壳贝类中,通常在内脏中的含量较高,常规的烹调加工方式不能将其去除。麻痹性贝类中毒潜伏期较短,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初期症状有口部及四肢麻痹、剌痛,肠胃不适如呕吐、肚泻,严重者会出现吞咽及发音困难,甚至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目前,还没有针对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特效解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