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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取消近5千种低价药最高限价

发布时间: 2014-05-28 10:41:45   |  来源: 健康报   |   健康中国远程编辑   |  责任编辑: 冯晨

5月19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公示》,拟对以往涉及的4894种低价药计划取消最高零售价格。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据南方周末网报道,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而在此之前,4月中旬,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生产、流通、价格、招采、使用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只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
  据《信息时报》4月18日报道,为贯彻《意见》精神,广东在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将对常用低价药品,即医保目录品种日均使用费用3元以下,基本药物西药日均使用费1元以下,中成药1.5元以下的,以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实行价格上的保护,以防止因竞价而被淘汰,从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
  据介绍,广东将通过已实施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加大对常用低价药品的监管。
  各地低价药增补序幕拉开
  据《羊城晚报》报道,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于是,就在低价药清单发布不足一天的时间内,河南、新疆两地快速启动低价药增补工作。地方低价药增补工作序幕就此拉开。
  据悉,此前安徽、广东等部分省份都曾制定过地方的低价药标准,均比发改委标准严苛。如广东在2011年就曾制定过《低价药品目录》,标准按日平均使用费用计算,西药及生物制品≤1元,中成药≤1.5元,远低于国家标准的3元、5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按照国家的标准,各地低价药品清单有可能会非常庞大,有些已经有地方标准的省份可能不愿因为国家标准而松动,更倾向于地方标准。
  目前,除了广东已经公示低价药清单之外,辽宁省物价部门也正在开展低价药品清单调查,有望在7月1日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据《辽沈晚报》报道,据辽宁省物价部门介绍,国家发改委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制定的,辽宁省即将制定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辽宁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从某种意义上说,辽宁省即将制定的清单是对国家清单的增补。
  业界担忧低价药的前途
  据前述《辽沈晚报》报道,据发改委通知,进入低价清单的药品,将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让生产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此来保障部分常用药品的供应,缓解百姓的看病负担。
  《齐鲁晚报》援引《证券市场周刊》报道,被纳入低价药名单中的企业无论药品能否提价,都已经规避了近期困扰中药企业的产品降价风险。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清单显示,目前多家上市公司的中成药独家品种被纳入其中,如中新药业的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的云南白药酊、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等。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清单内药品价格的天花板将会被抬高,因此将利好于竞争压力较小的独家品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让低价药品价格回归市场机制。同时取消招标办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不过,他同时也认为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基本上不会影响价格稳定。
  在于明德看来,全国5646家制药企业,总计18万多张批准文号,开工率最高70%,最低27%,固体制剂平均50%左右,药品市场总体上是严重供过于求的;绝大多数药品是同品种多家生产,竞争十分激烈;不同药品品种之间有较强的相互替代性,除极少数专利药品外,想独霸市场取得支配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
  据前述《羊城晚报》报道,由于目前国家卫计委仍未发布具体招标指导意见,业界对低价药的前途仍十分担忧。
  有消息称,目前卫计委已经内部下发关于低价药采购的征求意见稿,思路大致是,“县以下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县以上医院议价”。
  由于“唯低价论”在此前的基药招标就颇受争议,很多品牌企业因为成本远高于招标价而不得不退出。因此,对于低价药的招标,企业始终心存担忧。
  “如果仍按以前的做法,不取消价格分的话,不排除会有企业故意压价来进行恶性竞争,对于必须保证质量的品牌药来说,药品仍然无望进医院。”白云山中一药业董事长张春波说,“究竟低价药政策是不是利好,现在仍在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