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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育证明严禁“搭车收费”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3-1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办理婚育证明严禁“搭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 刘洋)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办理婚育证明时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核时间,简化工作流程。严禁搭车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

  为方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接受孕期各种相关保健服务,目前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但在办理过程中,仍有部分地区存在办证相互推诿、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时违规收费等问题。对此,通知指出,目前卫计委已依托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搭建信息核查平台,基层计生部门可登录系统核查信息、通报办理结果。要求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核时间,简化工作流程。

  按照通知所列的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流程图,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提出登记申请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对材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如遇到无婚育证明的材料,应与户籍地反馈核查,如确因多地多次流动无法证明婚育情况,在流动人口签订承诺书后应立即为其办理登记。

  同时,通知强调,在办证过程中,严禁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在办理《婚育证明》或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时搭车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现在仍存在此类问题的地方,要立即予以纠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利用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主要业务工作网上通报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