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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保部或只是时间问题 环保部副部长:听国务院的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3-10   来源: 人民网

  2013年全国两会上,一系列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唯独环保部缺位。近日,各界热议国土部、林业局、海洋局、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相关职能可能并入环保部,实现“大环保部”的架构。更有媒体断言,此举“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但改革的过程总是充满曲折。今年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周建向媒体证实:环保部大部制改革尚无明确时间表。他笑称:“我们听国务院的。”那么,传说中的“大环保部”改革到底是否空穴来风?

  九龙治水

  大家都在抢权,但一出事儿就先找环保

  2013年初,北京、河北等地遭遇严重雾霾天气;当年10月份以后,雾霾污染又蔓延至哈尔滨、苏州、上海、三亚等地,从东北到华南无一幸免。据统计,在2013年,中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最多,创下历史纪录。

  除了雾霾,山西苯胺泄漏引发水污染,湖南石门雄黄矿污染引发砷中毒……2013年,频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触动了公众对于生存底线的担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环境治理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的“环保部在每年两会上作报告接受代表投票”的建议案,引发关注。该建议案明确指出,如果环保部报告人大代表通过率不过半,那么部长该引咎辞职。

  从中央到地方,环保官员正面临“近乎苛刻”的行政和社会问责。可是,环保问题却并非单一部门之责,它还关系到国土、农业、水利、司法等多个部门,环保“三不管”和“各自为政”的局面难以打破。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井文涌表示,虽然在2008年国家组建了环保部,其主要职能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但实际上环保部只承担了污染防治的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的资源环境管理模式,包括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它们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都在其他主管资源部门。

  “一条河几个部门管,水利部管水,我们管岸。他们上不了岸,我们下不了水。大家都在抢权,但一出事儿就先找环保。”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此前表示,“我国要在环保上有所突破,上至国家战略,下到现行体制,都必须进行调整。”

  “变大”迹象

  环保部长周生贤提到了“毫不相干”的森林、湿地、海洋等领域

  今年2月,环保部成立环境保护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最引人注目的是环保部的改革思路:最终将建立起“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形成从山顶到海洋、从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

  可是,这些领域都与目前的环保部职能“风马牛不相及”,由此可见,组建环保大部制的改革并非空穴来风,而目前只是在理顺一些关系。

  无独有偶,2月10日环保部官网刊发了部长周生贤的一篇讲话。在这篇讲话中,周生贤谈到了与目前环保部管理领域“毫不相干”的森林、湿地、海洋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问题,甚至用两大段的篇幅谈及“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

  环保专家分析,多年来,环保部几乎从来不与林业沾边。这或许意味着,有关“环保大部制”的改革方案已基本定型,并得到了高层的认同。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向全会作说明时曾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实际上,国内学术界对于成立一个统管协调的大环保部方面,呼声早已此起彼伏。“比如说海洋污染防治,环保部就不管,最近大家看到的海洋环境监测都是国家海洋局出面。”井文涌说,“可以借鉴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经验,成立国家环境委员会,增强部门协调。”

  曾参与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政策制定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未来不排除在行政机构整合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面临问题

  当地环保部门如何脱离地方保护主义,实现“独立”

  为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体制,我国早就进行过试点。例如,海南省的国土环境资源厅就是这样的职能机构,主管全省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深圳市也于2009年设立了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建筑节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等工作。但这种区域性的试点,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在立法层面,则面临着“理顺关系”。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说,从立法角度而言,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应当进行修订。因为现有的法律将环境的监管赋予到了很多部门,从法律上将统一的环境生态系统监管职能分裂了,导致监管盲区,也可能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

  另外一个始终绕不开的问题是:当地环保部门如何脱离地方保护主义,实现“独立”。所谓独立,就是解决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不仅要独立于其他部门统一行使,同时还要排除党政领导的各种干预。

  无论如何,在这场中国人与环境污染的较量中,改革还要破除更多的障碍。而这一切,都在于政府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能做些什么。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刘斌

  环保机构改革过程

  1978年

  我国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建委之下。

  1982年

  机构改革,调整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一个环境保护局。

  1984年

  考虑到在国际上工作的不方便,改名为国家环保局,隶属于建设部。

  1987年

  再次机构改革,改为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成为直属国务院管理的副部级单位。

  1998年

  改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为正部级单位。

  2008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