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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3-05   来源: 山西日报

  3月4日下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通告,自3月5日开始,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通告指出,按照3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3月5日开始,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通告要求高速交警各支队立即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知所有收费站务必于3月5日零时开始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上高速,并做好各收费站的分流疏导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公安交警支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普通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安全管控。

  (记者 左燕东)

  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深刻汲取晋济高速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3月4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危化品运输和隧道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副省长张建欣出席会议。

  3月1日,在我省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一辆运载甲醇的重型半挂车被追尾,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违规作业,移动车辆后导致甲醇泄漏燃烧,截至目前已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会议指出,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代价沉重、教训深刻,目前已成立由省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事故调查组。从初步调查情况看,暴露出一些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反映出部分地区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低等诸多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牵头组织,迅速在辖区部署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和隧道安全大检查,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安监部门要牵头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和相关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两会”安保工作已经进入实战阶段,各级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环京护城河屏障作用,严格防范各类案件和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社会大局稳定。(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