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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有孕 医院未查出女子误服药 胎难保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2-26   来源: 广州日报

  医院:已严格按照检测程序验孕 但HCG测孕准确率不是100%

  医院:

  非医疗事故

  HCG测孕

  准确率并非百分百

  昨日下午,广生医院杨副院长代表院方回应此事,而当事人之一的丁医生并未出现,记者被告知其“已经休假了”。

  “这并不是一个医疗事故。”杨副院长说,当时杨女士是因白带多、下身瘙痒来医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阴道炎及支原体感染。此外,杨女士被诊断出怀孕9周,这是他院的检查结果,广生医院并不能采信,“她现在是不是怀孕,或者怀孕是否在我院就诊之后,这都无法确定。”杨副院长说。

  而对于杨女士即便是怀孕,这位副院长也认为院方在诊断方面并无责任,“HCG检测是判断怀孕的重要依据,有95%的准确率,但也不是百分之百,我们已经按照严格的检测程序走了”。

  最终对于双方关心的赔偿问题,杨副院长表示双方可以继续协商,但如果叶先生不能接受5000元的赔偿,建议他走司法途径。

  (报料人:张先生 奖金:100 元)

  结婚三年好不容易有了孩子,现在却要打掉,叶先生最近心情十分痛苦,去年12月27日,他的妻子杨女士在深圳广生医院做检查时被诊断为阴道炎,接着用了一些孕妇禁忌的药物,而过完年杨女士在另一家医院检查时被告知“有喜”,而腹中的胎儿却要面临打掉的危险。

  面对杨女士的遭遇,深圳广生医院方面坚称并非院方的医疗事故,HCG检测不能百分百确定是否怀孕。目前双方正就赔偿一事协商,叶先生要求院方赔偿5万元,院方则回应“出于医患关系的和谐,最多赔5000元”,若对方不能接受,建议走司法程序。

  文/记者崔宁宁

  这边检测HCG呈阴性 那边称怀孕逾两月

  昨日,宝安区福永街道的叶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和妻子的遭遇。去年12月27日,杨女士说身体不舒服,同时已经两个月没来月经,想去看医生。于是便前往杨女士所在公司的社保指定医院——深圳广生医院,叶先生陪同就诊。

  “医院的丁医生说最后一次月经什么时候来,我妻子说是10月25日,她就让先做个检查看是不是怀孕。”叶先生说妻子随后做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为阴性,医生说没怀孕。接着根据其他检测,医生诊断杨女士患有阴道炎等妇科病,并开了药。

  1月1日,叶先生夫妇俩又来到广生医院复诊,为治病,医生建议打3天针,杨女士因为工作忙,只打了一天。

  2月7日,杨女士已经三个多月没来月经,便前往福永人民医院凤凰门诊检查,在做了B超后医生告诉她,已有两个多月身孕,胎儿9周大。

  吃了禁用药 胎儿要打掉 事主向医院索赔

  突如其来的胎儿,让夫妇俩又惊又喜,喜的是杨女士快30岁,两人结婚3年多终于有了孩子;惊的是此前广生医院诊断为阴道炎,医生开的药中有孕妇禁用的药物。

  面对这样的局面,叶先生到广生医院询问,“他们刚开始说继续怀孕可以,但要定期做检查,后来就变了”,叶先生说,2月18日,医院方面下了《告知书》给他,上面写明“杨女士在受孕早期因疾病和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建议“尽早终止妊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昨日,广生医院杨副院长对记者说,杨女士接受的药物治疗中,有些药孕妇禁用,主要是对胎儿的骨骼成长有不良作用。

  叶先生认为,广生医院对其妻子的诊断是医疗事故,要求院方赔偿,并向卫人委、福永街道办等部门投诉。

  涉事医院愿赔5000元

  2月20日,叶先生和医院双方在福永街道办坐下来接受调解,不过结果并不愉快。

  在一份《调解笔录》上,记者看到,杨女士陈述了广生医院给其开了孕妇禁用药品的情况,医院方面也承认情况基本属实,不过在告知义务、赔偿条件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院方称,医院没有检测出杨女士怀孕,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单单怪罪医院,“且在给杨女士用药时,和杨女士有过相关的交代”。不过杨女士称院方没有告知其相关事宜。

  在调解笔录上,医院建议杨女士终止妊娠,并免费为其做手术。杨女士则期望医院赔偿她人身伤害费、误工费、手术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调解过后,叶先生收到医院方面的短信,短信上写“医院同意在5000元之内进行调解”。对此,叶先生表示不忿。

  昨日广生医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出于医患关系的和谐,院方同意赔偿5000元,其中包含了误工费和营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