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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新政落地江西安徽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1-23   来源: 新京报

■ 释疑

 

再婚“单独夫妻”仍有可能生“二孩”

 

实施“单独二孩”新政后,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江西“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细则。

 

1、江西省单独两孩政策适合哪些人群?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李利: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独生子女:1、收养人无亲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1个子女的;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3、再婚前一方或双方均只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的;4、依法从福利院收养1个弃婴或残疾儿童且只生育1个子女的,该亲生子女和收养的弃婴或残疾儿童均视为独生子女。

 

2、单独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到哪里申请生“二孩”?

 

李利:国家规定如果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3118日之前已出生的“单独二孩”算超生吗?还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李利:依照《江西省人口与计生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依照《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已经再生育,但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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