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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新版出生证明启用母亲不明不可获证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4-01-12   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与公安部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签发日期截至20131231日。

 

  通知说,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内容包括新生儿信息、新生儿父母信息、签发机构信息等。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