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养老保险 山东一棉厂职工到法定年龄无法退休
健康中国health.china.com.cn 时间: 2013-12-15 来源: 新华网
走基层访民情
明明到了退休年龄,为什么不让退休?成武县原良种棉保种厂的胡凤友、彭金华对此很是不解。当地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是因为良棉厂单位和职工已经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多年,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上已经没有余额可供发放。像良棉厂这样自收自支而后又破产的事业单位,是欠缴养老保险的“大户”。但《企业破产法》明文规定,要在国企破产清算中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在破产财产清偿中,优先清偿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本报记者 肖芳
成武县两位读者近来不断向本报编辑部反映,他们均是成武县原良种棉保种厂(以下简称良棉厂)的职工,今年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当他们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时,却屡次遭到拒绝。法定年龄已到,为何无法办理退休安享晚年?记者就此赶赴当地进行调查。
办理退休遭拒
胡凤友,男,1953年1月出生。彭金华,女,1963年8月出生。两人均为良棉厂职工。该厂原为成武县农业局下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2008年,在市场大潮冲击下,该厂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
据胡、彭二人回忆,在成武县党委政府干预下,良棉厂在破产之前,曾对全厂100余名职工日后的退休养老问题作出安排:良棉厂破产之后,成武县农业局会将之出售变现,卖厂所得资金优先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以保证良棉厂职工“老有所养”。
2008年,即良棉厂破产当年,6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他们一次性补缴了1996年至2008年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共计约2500元),成功办理退休手续,领上了养老金(每月每人约2000元)。
2012年,4名原良棉厂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与第一批退休的6名职工不同,他们不仅需要补缴1996年至2012年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还需要自己承担这段时间内的单位缴纳部分。因此,每人缴纳了三四万元后,他们也顺利退休。
今年,胡凤友年满60周岁,彭金华年满50周岁,均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到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迄今所有尚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希望按照去年4位职工退休的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没想到,这条前人走过的退休之路,现在却行不通了。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诉他们:即使他们补缴单位和个人拖欠的所有保险金,也无法给他们办理退休手续。
这让胡、彭二人很是不解:明明到了退休年龄,为什么不让退休?去年补缴欠费之后就可退休,今年为什么就不行了呢?
单位欠账是根源
11月28日,记者和胡、彭二人一起来到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该局机关事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胡、彭两人之所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是因为良棉厂单位和职工已经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多年,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上已经没有余额可供发放。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成武县人社局只得停止为该单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该处提供的缴费记录,在1996年至2008年间,胡凤友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已经完成(合计2523元),单位部分则只上缴了1999年7至12月(540元)和2000年上半年(540元)的,其余时间段全部欠缴;彭金华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已经完成(合计2680元),单位部分只上缴了1999年1月至12月(1080元)、2000年1月至6月(540元)的,其余时间段全部欠缴。良棉厂其余约100名职工的缴费状况,与胡、彭二人基本相同。
据该处工作人员介绍,像良棉厂这样自收自支而后又破产的事业单位,是欠缴养老保险的“大户”。人社局已经多次与良棉厂的主管部门——成武县农业局就此进行交涉,催促其尽快补缴所欠养老保险,但暂时没有结果。
胡、彭两人要求,按照2012年曾经实行的办法,一次性补齐自己账户上所有单位欠费和个人欠费,然后办理退休。对此,成武县人社局机关事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此路不通”:去年之所以能这么办,是因为良棉厂养老保险基金里尚有一定余额;可是这一年来,良棉厂职工“只有人领钱没有人交钱”,基金已经余额不足;即使两人补缴自己账户上的所有欠费,也不足以支撑良棉厂所有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发放。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有政策,只有成武县农业局补缴良棉厂1996年至2012年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良棉厂所有登记在册的职工同时补缴该时间段内的个人部分,胡、彭二人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这在胡、彭二人看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先不说农业局愿不愿意拿这笔钱,良棉厂破产后,职工分散各处,自谋生路,想让他们全部把钱交上,太难了!”
随后,记者和胡、彭二人一起来到成武县农业局。该局一位主要负责人表示,2008年良棉厂破产之时,成武县农业局曾计划将其原有资产变现,优先清偿欠缴的养老费用。但良棉厂资产至今没能成功变现,所以这个欠账也就一直没能补上。
该负责人表示,农业局已经知晓胡、彭二人遇到的退休难题。针对此事,成武县相关领导已经作出批示,要求人社局和农业局协调,查看原始资料,“妥善处理此事”。目前,农业局和人社局正就此事进行商讨。
生活困苦盼政策解围
对于胡凤友、彭金华来讲,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就意味着被社会保障体系彻底拒之门外。
良棉厂破产后,胡凤友回到位于成武县白浮图镇胡庙村的老家,和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胡凤友的身份是“工人”,户口为非农业户口。尽管他居住生活在村里,但他却无法分得村里的集体土地。他只能以妻子名义承包了村里的几亩地,靠种植蔬菜大棚勉强维持生计。
2011年,由于劳累过度,胡凤友突发心肌梗塞,接受心脏搭桥手术,花掉8万多元。后又患上糖尿病,需长期用药。疾病缠身,胡凤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花光了所有积蓄后又背上债务,生活困苦。
胡凤友说:“我是非农户口,没地,没低保,没医保,医疗费一分也不能报销;63岁的老伴儿是农村户口,有地,每月能领到60元的生活补贴和80元的独生子女费。这就是我们老两口仅有的社会保障。”
彭金华的处境也十分不易。2012年,她不幸罹患脑瘤,手术花了10万多元,“基本上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手术后,她行动不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稍重一点儿的家务活都干不了”。
身处困境的两人,整日盼望着达到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缓解一下生活之困。没想到,这个希望也落空了。胡凤友的家属说,他“整日郁郁寡欢,丧失了生活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像良棉厂这样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步入市场经济以后, 很多因效益不好, 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 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就比较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在国企破产清算中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如何确保这些破产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考验着各级党委政府的智慧与能力。
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在破产财产清偿中,应优先清偿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破产清算后无法补齐的,应由破产企业主管部门为其补齐原企业及个人欠费。有些地方还出台了进一步政策:主管部门确实无力为其补齐的,应由地方政府为其补齐;如本人自愿,也可以由其个人补齐;补齐欠费之后,可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核定基本养老金。
胡凤友、彭金华盼望着当地党委政府能够以民为念,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确保他们安享晚年。